有些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票后,发现该增值税专票不能抵扣进项税,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呢?下面跟易代账小编来看看。
在《增值税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用于非应税劳务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金。非应税劳务就是指除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之外的劳务,举个例子:小明的劳务是工地及电梯安装劳务,这是属于地税的管理范畴,全称是“营业税应税劳务”,并不是“增值税应税劳务”,因此,在“营业税应税劳务”中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票在会计核算上,应将价税合计全部计入安装劳务的成本,纳税申报时,该发票可以不申请验票,若申请验票的也必须选择“不抵扣”。
如果把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票抵扣了,严格来说是违反税法的,一旦被国税部门查实,会被要求进项税额转出,到那时一旦公司留抵税额不足,肯定会被要求补交增值税及其滞纳金的,若情节严重,还要被罚款。所以这种情况就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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