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想要办理税务注销业务时可以免予提供资料吗?是可以的,但是只限于已办理实名登记办税的纳税人,并且免予提供的资料也是有规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规定,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规定,进一步减少证件、资料的报税。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以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二) 市场监控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
(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已实名登记的纳税人不仅在办理税务注销时方便外,在办理其他税务业务是也比没有实名的纳税人要方便得多,所以如果可以最好去办理实名登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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