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9-08-12 15:22:47
存货核算业务单据制单科目主要分为两类科目,是:“存货类科目”和“对方科目”,简单分为:入库单据借方和出库单据贷方,属于库存科目。然后,相应的相反方向属于对方科目,为什么要做出这种区分?主要原因是:存货核算和总帐核对,因为参与对帐的科目类型仅为“存货类科目”,这意味着所有不符合这个科目类型的科目都是对帐不平的原因,那么我们在掌握了这一点后,对账问题将被打破并逐一解决。
这类情况主要是:存货会计业务单据“未制作”(月未编制报表,跟踪月度报表),存货会计凭证在总分类账系统中“未记账”,而存货会计凭证则被“冲销”。当发现存货与总分类账核对不一致时。
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在账目中不设数量核算,在库存会计和总分类账对账报表上,有数量和金额两方面的核对,如果“科目”没有数量核算,那么这个时参与对账的数量肯定不均衡。
可以想象,由于凭证是由业务单据生成的,因此单据和凭证上的数据必须一致,不然就会造成不公正,订单时修改凭证上的金额或数量,科目类型对应不上,通常由不均匀引起。这种现象主要包括:库存核算期间开始时库存科目没有填写存货科目,而是填写了其他科目,或其他系统填写库存科目。
1.如果凭证不在订单中,请转到[凭证处理] - [生成凭证]界面,然后选择所有业务凭证以查看是否有任何未记录的凭证(如果凭证尚未处理,则为实际交易将不参与对帐;下个月的订单,当核对时,前一个月将出现不均衡。查看结算周期时,无法检查,结束余额不正确。)
2.如果凭证不记账,也不进行定量核算,可以按照对账界面的查询方式进行处理,如:包括未在总账中记账的凭证(未生成的凭证不参与对账)。对账,如果不核算,则未核算的数据包含在对账中),且核算模式仅为“核对金额”(当账户未按数量核算时,无法核对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