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你了解吗?是如何申报纳税的?如果你对这一方面不太了解的,一起看一下用友好会计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内容吧!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什么?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应纳税额=计费销售额*3%;
申报纳税的细则:
1. 应缴纳和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人、扣缴人),填写《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附件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事项;
2. 缴纳人、扣缴人应在申报期内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附件2)、《文化事业建设费代扣代缴报告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
3.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期限与缴纳人、扣缴人的增值税申报期限相同。”
4. 如要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应首先办理登记,再将相关申报表填写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到主管税务机关柜台进行申报。
上面就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解释,还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细则的解答,想要了解更多的内容的,可以关注用友好会计!